热毒湿浊瘀虚与癌症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5-11-06 15:40:19 本文来源:石家庄市中医院

现代医学认为:癌症的真正病因尚不明确,普遍认为癌症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饮食因素的作用最为重要,以“高脂、高蛋白、高热量及缺少纤维素摄入”的病因模式占主导地位,其他一些致癌因素如疾病因素、遗传因素、职业因素等相对作用较弱。癌症的转移途径有直接浸润、淋巴转移、血行转移、种植、神经鞘传播等。中医学并无癌症之名称,但作为临床大夫又不得回避之,那么,治疗遇到癌症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呢?笔者认为,对癌症主要从热毒湿浊瘀虚、癌毒形成和抗癌力弱3方面来认识。


1. 热毒湿浊瘀虚是癌症的主要病理

癌症外因有久坐湿地、或寒温失节、或误食不洁之品等,损伤脾胃,运化失司,湿热内生,热毒蕴结而气血瘀滞为肿为块成盘牢不移动之癌症。临床所见,癌症内因常因思虑郁怒,脾胃肝胆失调,气机阻滞,湿浊内生,郁久化热或饮食不节、恣食肥腻、醇酒厚味、过食辛燥,损伤脾胃,酿生湿热。


中医认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癌症的发病原因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其中的内生原因与正气虚关系较为密切。中医认为肾为先天之本、人体阴阳之根,是人体生命的源泉,人体的生长、发育、衰老均由肾中精气的盛衰所决定,而肿瘤正是一种异常的生长。肾中精气衰竭,肿瘤可异常生长,所以,癌症多见于老年人,其原因之一就是老年人肾气逐渐减弱,其全身的功能、气血阴阳容易失调,而引起本病发生或病情的进一步恶化。


脾阳又与肾阳关系密切,肾阳为元阳,以助脾胃腐熟水谷和消化吸收。如肾阳不足,命门火衰,不能生土,则脾阳亦衰,脾胃虚寒,不能腐熟水谷,内生湿浊。不能腐熟水谷,则又表现为气血的生化不足,久则患者气血不足,脾胃失和,虚而愈虚,久则伤阴,故有危候。


2. 癌毒形成是癌症发生的直接病因

2.1 癌毒形成是癌症发病的特异病因  按照传统的中医病因病机学理论,认为疾病的发生是在正气亏虚的基础上,饮食所伤或七情等因素的作用下发生的。但从临床观察,许多虚弱很久的人、或与癌症病人有同样饮食经历的人、或内伤七情过激之人并没有发生癌症,这提示癌症的发生另有特异的病因,我们称之为癌毒,之所以发生癌症,是因其体内有癌毒形成。“毒”字在《辞源》中本义有三:①恶也,害也;②痛也,苦也;③物之能害人者皆曰毒。中医学认为“邪之凶险者谓之毒”,在此,我们将之命名为癌毒,是指对机体有严重伤害、使人内生易于恶化的癌肿而感到痛苦的致病因素。


2.2 癌毒的特性

2.2.1 内生性:癌毒非外邪,是癌症病人自己体内正常组织在特定条件下由某些诱因诱发而成的。所以,治疗不能用发散外邪之法。


2.2.2 隐伏性:癌毒深伏体内,十分隐蔽,特别是早期不痛不痒,不易被人发觉,初期发病缓慢,其形成非数日之功。故一旦被人发现,已成中晚期,难以速愈。


2.2.3 实邪性与正虚性:癌症在局部多形成实质性肿块(实体瘤),为实邪。从癌瘤局部来讲属实证,但从整体来说属虚证,癌症属全身正气不足抗邪力弱基础上热毒湿浊瘀等邪在某一局部的表现。故治疗要以祛邪为主,兼以扶正。


2.2.4 属阴性:《内经》曰:“阳化气,阴成形。”《灵枢·百病始生篇》曰:“积之始生,得寒乃生。”《难经·五十五难》曰:“积者,阴气也。”寒主收引,易凝滞。临床上用温性药治疗易于获效。


2.2.5 瘀阻型:癌毒具有夹痰夹瘀、善入经入络的病变特性,癌毒生成基于瘀阻,又进一步加重瘀阻,着于脏腑则为阴毒肿物,结于体表则为皮下肿块。瘀阻贯穿于癌症的全病程,是癌症的最主要病理变化,故临床治疗多从理气开郁、软坚散结、活血破瘀、化痰祛湿治之而取效。


2.2.6 凶险性:癌毒具有易于恶化的病变特性。癌毒对于机体有着强烈的毒害作用,其毒害超过普通的热毒或温毒,尤其中晚期癌毒深重,其害人之速,病势之凶险,实非其他病邪所能比。一旦发现。必须早治疗。遇有疑似病,要早鉴别,早诊断,及早果断地治疗。


2.2.7 移舍性:“移舍”是内经的理论,即现代医学所说的癌症扩散转移,癌毒具有自体内侵袭和转移的特性,它近可以向邻近组织扩散浸润,远可以通过络脉经脉传播转移到其他脏腑,这种“移舍”只限于癌症本人,而不会移舍给他人。结合其隐伏性,临床要注意未病早防和已病早治。


2.2.8 暗耗性:即癌毒产生后可以迅速暗耗人体的正气,使人因癌致虚,进一步使病人最终出现“恶液质”及多脏腑功能衰竭。而正气的耗散,使得癌毒更加猖獗,进一步加剧扩散与转移。故癌症的治疗当注意保存正气,提高其抗癌能力。


2.3 癌毒与寒热湿浊瘀虚关系密切  癌症由于情志和饮食诸因素致气机不畅,痰湿凝聚,血瘀成结,化成癌毒,胶结于体内而成。即人体气滞血瘀,痰湿凝聚,为癌毒的发生发展创造了条件,而癌毒本身具有善于增殖结块得特点,一旦血流滞缓,痰凝湿阻水停,就更增加了癌毒增殖结块得机率。癌毒结聚增殖成块后,必然阻碍经络通道,影响气血津液运行,导致和加重气滞血瘀及痰凝湿阻。癌毒与气滞血瘀、痰凝湿阻诸邪均为内生之邪,它们既是病理产物,又是致病因素,相互间互为因果,造成恶性循环。癌毒发病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湿毒蕴热:湿为阴邪,重浊黏腻,湿浊蕴久生热为毒,毒与湿邪互结,火毒内生,灼伤津血,肉腐血败,肿瘤由生。


②痰毒互结:湿邪未化或七情郁结,脾阳受阻,运化失常,聚湿成痰,痰毒侵入营血,附着于体内,癌瘤丛生。


③瘀毒内结:七情内伤,肝郁气滞,久而不解,气不畅便成郁,气郁必然导致血瘀,血瘀脉络,久必酿成瘀毒,毒耗血,血养毒,癌瘤内生。


④阴虚热毒:素体阴虚、或过食辛温炙热之味,津液被耗,虚火内生,火热郁久成毒,热毒灼血成瘀,而致癌症。


⑤阳虚寒毒:素体阳虚,命门火衰,或过食生冷瓜果,及过食寒凉药物戕伤中阳,或久病久泻脾气亏损较甚,气虚及阳,中阳不足,虚寒内生,蕴伏不散,酿成寒毒凝滞于体内成癌症。因癌毒与寒热湿浊瘀虚的密切关系,故要注意运用清热解毒、温阳化湿、利湿化痰、化浊解毒、活血化瘀等法进行治疗。


3. 抗癌力弱是癌症发生形成的决定因素

抗癌力弱是癌症发生的决定因素和主要病机。每个人体内都可能存在着癌毒,但是当抗癌力强大时,可以抑制癌毒而不发病,反之当癌毒强大、抗癌力弱时,失去制约癌毒能力,于是就发生了癌症,抗癌力属正气的一部分,它的强弱和正气并不完全成正比。正气虚只是癌症发生的病理基础,而抗癌力的强弱才是癌症发病与否的决定因素。所以,在临床上常可以看到,同样都是身体虚弱的人,有的人不患癌症,有的人却患癌症,这就是因为虽然他们都存在着正虚,但是前者体内抗癌力较强,癌毒较弱,故不患癌;而后者抗癌力较弱,癌毒强大故癌发。因此,正气虚虽是癌症发生的内在条件,但癌症并非完全是因虚致癌,它首先必须有癌毒这个特异病因的存在及抗癌力的减弱才能发生;就抗癌力而言,它的强弱除了与正气的虚实有关外,还与癌毒的强弱有关,抗癌力的强弱是癌症发病的决定因素,而它不能战胜癌毒是癌症发生的主要病机。当癌症发生后,癌毒消耗正气,可因癌致虚,最终出现正虚,或可使原有的正虚更加虚损,难以胜癌,使病情加重。


总之,癌症的直接病因是癌毒的存在及强大;正气中抗癌力的虚弱则是癌症发生形成的决定因素及主要病机;而热毒湿浊气滞血瘀正虚是癌症的重要病理变化。